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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者  虛 擬 主 機 使 用 約 定 條 款


凡租用本公司網路虛擬主機服務之客戶請先閱讀行者網路科技有限公司虛擬主機用戶約定條款之各項規定。

       
  1. 本合約之各項範圍均本於雙方同意之系統規格範圍之內,若有任何異動即屬於合約範圍之外,雙方另行議定。

  2. 本公司提供各種不同之硬碟空間供用戶選擇租用,不同空間之服務功能依本公司網頁上公告為準。 用戶如有特殊需求者,得依規定向本公司提出申請並支付費用。

  3. 用戶租用本業務,由本公司提供之各種服務功能及程式,其智慧財產權均歸屬於本公司,用戶僅得自行於本業務之範圍內使用,如有複製、更改或供他人使用等侵害情形,本公司除得逕行終止租用外,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4. 當用戶所執行的CGI / ASP...程式大量耗用本公司主機的處理器及記憶體等系統共用資源或頻寬時,為了保障其他用戶的權利,本公司有權將該程式強制關閉。  

  5. 本公司對用戶存放於硬碟空間內之資料資訊等負保管責任,如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導致毀損時,本公司將不收取本業務之當月月租費或免費延長用戶一個月之使用期間,除此之外本公司不負其他賠償責任。

  6. 客戶申請本業務時,由本公司指配 DNS 名稱伺服主機,做為 Host / IP 指定資料,本公司因技術上需要,得更換指配之 DNS 名稱伺服主機及對映 IP 位址,客戶不得異議或提出其他要求。

  7. 各項網路業務之租用須承諾租用滿約定期,如於約定期間內用戶單方終止租用或用戶違反規定經本公司終止用戶租用者,本公司將不返還用戶已繳納費用之全部或一部分。本公司於約定期間內對各項費用如有調整,用戶無須補繳費用亦不得請求返還已繳納之費用。

  8. 各項網路業務之租用約定期滿前一個月,行者網路科技有限公司會以書面告知用戶租約到期日,如欲續租者,請在租用約定期滿後七日內繳納下期費用,逾期繳納者,本公司將終止用戶租用。用戶所有網站之資料請自行備檔,本公司不負備檔之責。

  9. 本公司因業務需要,依規定得使用客戶登記之資料,前項資料本公司得編印或建置用戶目錄。但客戶要求不刊登者,不在此限。

  10. 嚴禁用戶提供以連結方式(Hyperlink)連結到色情網站、設立任何違反法令之網站或於網站中公然販賣違禁物品或涉及誹謗、恐嚇他人及任何不法侵害他人權利之行為及任何違反國際及台灣法令之網站。如有以上情形,行者網路科技有限公司有權暫停或終止本合約,用戶不得索取退費。用戶有違反法律之情事,一概與行者網路科技有限公司無關,所有法律責任由用戶自負,並接受中華民國境內之司法單位管轄。

  11. 當用戶操作影響行者網路科技有限公司整體網路系統運作時,行者網路科技有限公司有權要求用戶調整設備或軟體,以維護網路之正常運作。

  12. 系統之設備(不包含用戶當地之網路連線設備)發生故障致不能通訊時,自行者網路科技有限公司發現或接獲用戶通知並經行者網路科技有限公司確認之時起算4小時以上、12小時以內無法回復者,行者網路科技有限公司得延長用戶使用期限一天。超過12小時以上仍無法回復者以每6小時為一單位,每單位行者網路科技有限公司得延長用戶使用期限一天。

  13. 行者網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用戶之硬碟空間僅可用來儲存用戶網站相關程式,用戶不得將此硬碟空間作為與網站無關之各類檔案離線儲存區;所有儲存之檔案必須確實與用戶網頁上之HTML鏈結相關。若經行者網路科技有限公司發現有違背上述規定情事,行者網路科技有限公司有權經書面通知用戶後立刻終止本合約,用戶不得索取退費。

  14. 本公司於網路業務租用終止時有權停止提供各該網路業務之一切服務。用戶須將終止前應繳之費用於終止時全數結清。

  15. 本公司如因情事變更或業務需求而須暫停或終止網路業務全部或一部之經營者,應於預定暫停或終止日三個月前通知用戶,用戶同意無異議配合辦理 。